GB/T 10357.4-2013 代替GB/T10357.4—1989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4部分∶柜类稳定性
1 范围
GB/T 10357的本部分规定了柜类稳定性的试验方法。
本部分适用于各种单件柜类家具的出厂成品,其他柜类家具也可参照执行。
2 一般试验条件
2.1 试件
试件应为完整组装的出厂成品,并应符合产品设计图纸的要求。所有五金连接件在试验前应安装牢固。
2.2 精度
如无其他规定,小于1m的尺寸测量应精确到±0.5mm,大于等于1m的尺寸测量应精确到±1mm;力的测量应精确到士5%;质量的测量应精确到±1%。
3 试验设施
3.1 加载装置
可按规定值或渐增值对试件进行垂直加力或水平加力的设备,其结构应不阻碍受力试件的自由倾翻。
3.2 挡块
用来防止试件移动,但不能限制试件倾翻的装置,其高度不大于12mm。如因试件结构特殊,允许使用较高的尺寸,则其最大高度应以刚好能防止试件移动为宜。
3.3 试验位置地面要求
试验位置地面应水平、平整。